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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财政视角认识并运用外汇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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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08年一季度末,我国外汇储备已达到16822亿美元,约相当于我国2007年GDP的一半。如何看待和合理使用如此庞大的外汇储备,是一个重大而紧迫的课题。通常人们认为外汇储备是国际金融的一个范畴,很少去思考其与国家财政的关系,但作为一种国家财富的外汇储备,实际上与国家财政有着紧密的关系。通过财政的视角来认识外汇储备,有助于国家根据外汇储备的不同构成部分,更加合理有效地运用外汇储备。
  外汇储备的形成与经济属性

 随着外汇储备规模的急剧扩大,没有必要使全部外汇储备都保持高度的流动性。否则,会由于放弃合理投资收益而承担巨额的机会成本。

 众所周知,外汇储备主要来源于两个渠道。一是经常项目顺差,二是资本项目顺差。在外汇储备形成过程中,央行只是起到置换货币的作用。从央行资产负债表来看,无论是何种来源的外汇储备,央行外汇资产增加都同时对应着负债的等量增加。为购买外汇,央行必须发行基础货币或央行票据(用以对冲部分基础货币发行),即央行的负债。所以,在央行的资产负债表上,外汇储备对外是资产,但同时对内是负债。

 外汇储备的形成过程说明外汇储备并不是央行的一笔收入,或者说在央行和财政部合并形成的资产负债表中,外汇储备虽为国家所有但并不能简单地看作政府的财政收入,不能用于一般支出,而是需要作为资产来运用。并且,外汇储备资产运用总体上需要保持一定的流动性,以确保有充足的外汇能够及时满足各种换汇需求。

 但是随着外汇储备规模的急剧扩大,并没有必要使全部外汇储备都保持高度的流动性。否则,会由于放弃合理投资收益而承担巨额的机会成本。对此,有必要认识到债权性外汇储备和债务性外汇储备的区别。债权性外汇储备是指由经常项目顺差造成的外汇储备,标志着国民财富的净增加。其额度一般保持比较稳定,变动率一般比较低。债务性外汇储备是指由资本项目顺差构成的外汇储备,具有内在的不稳定性。但由于我国经济增长潜力大,在相当长时间内外商直接投资仍会是一个流入态势,同时作为直接投资在技术上一时也难以撤离。而中长期外债由于有对借款期限的约定,也不会构成突然的逆向流动。所以,来源于资本项目的这部分外汇储备具有较高的稳定性。但短期外债比较容易受到各种短期因素的影响而频繁变动,相对应的这部分外汇储备则需要保持高度流动性。
  外汇储备的财政属性
  部分外汇储备其实是通过“通货膨胀税”获得的;央行购买外汇所使用的人民币中有一部分货币属于“经济发行”。

 正如前所说,外汇储备对内是负债,需要保持较高流动性,以便在有兑换需求的时候能够确保得到兑换,因而不是一般的政府财政收入。但是,外汇储备对外确实又是国家的一项重要资产,是国家或中央政府代表全体国民所拥有的一种国家财富,具有国有资产的性质。同时,在我国当前经济发展阶段和严格的结售汇制度下,我国外汇储备中还有一部分具有“铸币税”性质,可作为政府的一种收入来源,可以进行适当的支配和合理的使用。此外,外汇储备的投资收益部分本身就应当属于政府的财政收入。

 我国外汇储备的财政属性,从以下两点来看就更为明显:一是有部分外汇储备其实是通过“通货膨胀税”获得的。除1994年汇率并轨时国家将汇率一次性贬值33.3%外,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的居民消费价格年度环比指数,只有1998、1999两年是下降的(即通货紧缩),其余年份均是处于上升状态(即不同程度的通货膨胀)。如以1978年为基数100,到2006年价格指数则升至471。实际上,这是通过贬值本国货币间接向公众征收的“通货膨胀税”,相当于财富从公众向央行转移。二是央行购买外汇所使用的人民币中有一部分货币属于“经济发行”。由于我国经济总量的不断增长和货币化程度的继续加深,央行发行的大量货币可以被经济增长和货币化所吸收,不会带来通货膨胀压力。所以,当央行通过外汇占款方式发行货币时,其中货币的“经济发行”部分对应的外汇储备就通过“铸币税”取得。因此,央行从上述两个渠道得到的外汇储备具有鲜明的财政属性。
  外汇储备的合理使用和积极运作

    根据其内在的财政属性或国有资产性质,要采取更为积极的投资策略,拓展使用渠道和运作空间。

 面对巨额的外汇储备,除了要对导致外汇储备过快增长的体制和政策进行调整外,政府必须对现有这部分外汇储备进行积极合理有效的利用,使之更好地服务于国家利益。具体可采取以下三种方式:

 一是通过藏汇于民来实现部分外汇储备的市场化的民间运用。

 二是对主要用于国际收支和干预外汇市场的那部分外汇储备,在保持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进行适当投资。

 三是对超出正常外汇需求并具有较高稳定性的那部分外汇储备进行合理安排。根据其内在的财政属性或国有资产性质,积极探索外汇储备的运作和使用方式,要采取更为积极的投资策略,拓展使用渠道和运作空间。发行人民币收购外汇所形成的外汇储备,属于国家所有。从理论上来讲,铸币税可以直接用于财政开支。但慎重起见,所对应的这部分外汇储备可以少量地用于财政开支,而更多的则应作为国有资产来进行运营和管理,必要时可变现以备不时之需。

 对于第三种方式,有两点需着重指出:

 一是作为国有资产和财政性资金的这部分外汇储备要讲求有效投资和合理使用。这样,可以使这部分外汇储备资产不会因某些国际储备货币持续贬值而遭受损失,以及不会为保持过高的流动性而承担不必要的机会成本,从而确保这部分属于全体国民的国家财富实现保值增值。同时,强调外汇储备的财政属性,可以使国家或政府不必拘泥于央行的职能所限。在宏观上要把外汇储备作为国有资产和中央政府可以动用的资源,通过由某个非央行的其他专门机构实施管理,选择合适的投资业务和投资方向,充分利用这部分外汇储备服务于更为深远广阔的国家战略意图。

 二是对于这部分外汇储备的使用与运作必须着眼于国外。国家或者直接用于进口商品以回笼本币并缩减外汇储备规模,或者用于境外投资以实现保值增值并备将来之所需。如果将外汇储备直接用于国内投资或注资,必然需要二次结汇,导致双倍的货币发行,势必加剧通货膨胀的倾向。所以,外汇储备必须用于国外。只有这样,才能削弱外汇储备运用和货币发行的联系,有利于增强货币政策的主动性,并促使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有机结合。(中国财经报 2008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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