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月,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35.51亿元,同比增收8.4亿元,增长31.1%。地方财政收入18.63亿元,同比增收4.66亿元,增长33.4%。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支出30.98亿元,同比增支6.82亿元,增长28.3%。
今年前四月财政收支运行特点表现为:
1、收入呈现“二高”:一是增幅高。1-4月全市财政总收入、地方财政收入继续保持“两位数、三字头”以上的增速,增幅分别高出经济增长19.9个、22.2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增幅高7.7个、6个百分点。二是质量高。全市税性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达91.2%,同比提高1.1百分点;章贡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余县的税收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高达90%以上。
2、支出实现“四保”:今年以来,财政支出始终保持稳定增长走势,各项重点支出得到了较好的保障。一是确保了基本支出需要。全市财政加强资金调度,确保工资按月足额发放,保运转、保社会稳定支出足额到位。二是确保了法定支出需要。全市财政加大“三农”投入,及时拨付早稻良种补贴6594.8万元,确保了农民生产的需要。加大对教育、科学、文化、体育、卫生等事业投入,全市教育、科技支出同比分别增长37%、90.8%。三是确保了灾后重建等民生支出需要。为支持做好抗冰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全市财政共投入专项资金1.99亿元,其中:投入1.11亿元保障城乡困难群众、低保对象、重灾户基本生活;拨付农村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0.79亿元,受益群众85.3万人次、拨付农村低保对象灾害补助资金0.19亿元,受益低保对象32.1万人次。四是确保了市重点工程建设支出需要。